伊州政办发〔2019〕2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加大向基层放权力度,做到州级层面能放则放、能减则减,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自治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已印发公布的自治州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形成的《2018年伊犁州本级部门行政权力调整清单》。本次调整涉及26个部门(单位)109项权力事项,其中:取消43项、下放县市36项、调整28项,增加2项。
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的调整、公示工作,切实加强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细化监管措施,加快配套改革和后续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放管结合。对下放至县市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人才、技术、网络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加强培训、指导和业务对接,确保县市能够接得住、管得好。各县市要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承接事项的流程梳理和再造,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办事指南,精简构成要件,压缩办理时限,规范运行操作,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2018年伊犁州本级部门行政权力调整清单
2019年1月8日